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银保监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可结合辖内情况,就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工作的具体协调机制和流程制定细则,报送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备案。

附件信息: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标表.xls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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