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评价流程

第二十二条

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结束后,各级普惠金融职能部门应做好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的归档工作。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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