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塑料包装袋、普通胶带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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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