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处置邮政业突发事件,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应当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