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邮政业应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评估、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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