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