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