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规定,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