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坚持公益优先的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各参与人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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