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监管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股票转让的正常进行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股票转让的正常秩序,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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