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十九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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