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注册登记 / 第一节 注册登记条件
第七条
出境食用水生动物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养殖、中转、包装区域无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 (二)养殖场养殖水域面积不少于500亩,网箱养殖的网箱数一般不少于20个。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注册登记 / 第一节 注册登记条件
出境食用水生动物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养殖、中转、包装区域无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 (二)养殖场养殖水域面积不少于500亩,网箱养殖的网箱数一般不少于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