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养殖、捕捞器具等应当定期消毒。运载水生动物的容器、用水、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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