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国家林业局主管负责人批准,国家林业局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办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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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