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从境外引进的转基因林木用于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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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