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国有资产直接协议转让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股份转让批复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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