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