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本省(区)冲击地压矿井鉴定电子档案和数据库。

制定机关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