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鉴定管理
第二十条
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对鉴定程序、鉴定人员、报告审批、鉴定资料的档案管理等进行严格管控,并建立鉴定方法、指标测定、鉴定结论等内部评审机制。
- 制定机关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鉴定管理
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矿井鉴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对鉴定程序、鉴定人员、报告审批、鉴定资料的档案管理等进行严格管控,并建立鉴定方法、指标测定、鉴定结论等内部评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