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事发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事件调查给予协助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或者指使他人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言证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