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征候分类及等级的具体划分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