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调查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的调查员因身体、心理、离职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调查员职责的,或者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终止其调查员委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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