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修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等项目的,必须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机动车,必须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修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等项目的,必须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机动车,必须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