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