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