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会同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上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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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