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补偿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国家蓄滞洪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