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补偿资金拨付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

补偿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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