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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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