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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