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集体合同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