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集体合同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第三十一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