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