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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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