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依法做好民大附中报考学生的民族成份确认等工作,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要求,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等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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