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五章 毕业升学

第十六条

本人自愿返回原籍参加高考的,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落实好学籍转接、学分认定、报名、考试和录取等事宜,北京市考试招生部门和民大附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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