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高考报名时,北京市及民大附中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学籍情况,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各项要求,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高考报名时,北京市及民大附中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学籍情况,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各项要求,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