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第二十七条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照相关工程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明确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