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风险防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照单履职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