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确有其他无法实施监督检查情形的,检查人员可以终止监督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