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八条

被检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确有其他无法实施监督检查情形的,检查人员可以终止监督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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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