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