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路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省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并与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公开应当严格审核,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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