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