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人员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