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定居旅客第二十一条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均可予以放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