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涉及特定地区、特定旅客和特定物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依照本办法的原则制定,经海关总署批准后,予以公告实施。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