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扣除项目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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