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银行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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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