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管理

第五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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