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管理
第四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主动穿透识别关联交易,动态监测交易资金来源和流向,及时掌握基础资产状况,动态评估对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的影响程度,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以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主动穿透识别关联交易,动态监测交易资金来源和流向,及时掌握基础资产状况,动态评估对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的影响程度,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以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